各用工单位、同学们: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同时方便用工部门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特举办2025-2026学年暑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线上招聘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
7月6日-7月8日17:00截止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校学生招聘勤工助学学生,所有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数据请参考2025-2026年秋季和春季学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困难数据库。
三、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上学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能坚持以学习为主,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学习成绩合格;
3.听从老师指导,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能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任务。
四、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企业微信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多个岗位。
2.用工单位审核
各用工单位及时审核应聘学生的申请,自行安排面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录用名单。
3.正式上岗
学生正式上岗前,用工单位要组织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
4.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酬金为17.4元/小时
五、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须知
1)每名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但有权退出原岗位并参加其他岗位的应聘。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因本部门内部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列入勤工助学酬金计算。
2)二级单位用工岗位数量,由勤工助学分管领导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大小自行分配。
3)录用对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若录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务必在用工前另附具体说明,审批后方可用工。
4)对不按时上报或虚假上报薪资统计的用工单位,将不予发放工作酬金,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学生须知
1)有意向请在企业微信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勤工助学进行岗位申请。
2)一经录用,无故不上岗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3)被录用并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将于开学后第30日前发放到学校发给学生的工行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助学管理科)
西城校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助学服务岗)。
学生工作部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