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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区功能型党支部建设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0 17:49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指南》《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全育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区中探索建设功能型党支部,现将学校学生社区功能型党支部项目及相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功能型党支部组织形式

1.功能型党支部单位原则上按照“一个宿舍区一个党支部,一栋楼一个党小组”设置,功能型党支部的申建由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报学校组织统战部备案。

2.功能型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二、功能型党支部建设要求

1.本次功能型党支部鼓励二级学院党委积极申建,拟设共设6项(西城校区5项、官渡校区1项)。

2.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建设单位和负责人。

3.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学生工作部有权对功能型党支部的实施进度、项目成果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三、功能型党支部项目目标

功能型党支部以学生党员为主体,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学生社区空间优势实现党组织资源的再组合、再优化,进一步凝聚党员、服务群众,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现党建工作在不同空间的柔性转化、立体支撑和延展下沉,把党建引领贯穿于学生社区“一站式”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四、有关说明

1.各申建功能型党支部建设的单位填写并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区功能型党支部申建书》。

2.各申建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单位须同时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将PDF版(加盖公章)和可编辑word版OA发送至苗宇,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5室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16:00前。

联系人:苗宇

联系方式:18686702219


附件:[ 附件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社区功能型党支部申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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