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届“文明班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明班级评审办法(修订)》(广油学〔2020〕6号)和《关于做好第十四届“文明班级”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油学〔2023〕79号)要求,经材料评审、师生投票、风采展示评审环节,拟评选出10个“文明班级”奖、10个“文明班级”提名奖。

拟获奖情况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装控卓越20-3班、经济管理学院营销21-3班、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师)21-1班、经济管理学院会计21-3班、机电工程学院材控21-2班、外国语学院英语20-7班、经济管理学院营销22-1班、计算机学院大数据21-2班、文法学院法学21-1班、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创新)20-5班,以上10个班级拟获“文明班级”奖。自动化学院电气21-1班、建筑工程学院土木20-1班、外国语学院英语(师)21-6班、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21-4班、化学学院应化21-3班、文法学院中文(师)22-1班、理学院数学(师)21-3班、化学工程学院化卓22-1班、艺术学院表演21-1班、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食品21-2班,以上10个班级拟获“文明班级”提名奖。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以上3个学院拟获优秀组织奖

现将拟获奖情况予以全校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668—2923815,地址: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4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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