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评优规定(修订)(广油[2020]56号)》和《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学工部复核,现将拟获得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先的名单予以第三轮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06月07日11:00至06月09日11: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核实后于2023年06月09日11:00前通过OA汇总至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668-2923518。
学生工作部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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