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1年,我校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校初次就业率为92.88%(本科93.17%、专科87.10%),高于省平均水平。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根据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严格评审,评选出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体名单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日-3月7日。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或联系就业指导中心黄老师:0668-2923508。

关闭